這篇文章是民國十二年十二月國父在嶺南大學的演講詞,主要在告訴青年學生們,要立志做大事,不要有過去讀書人那種立志做大官的錯誤觀念。因為立志做大官,只是為國人謀幸福,只有立志做大事,才是為人群謀幸福。全文分為四段:
第一段:開門見山的點破題旨,提出近代人立志的思想是注重發達人群,為大眾謀幸福,中國的青年們應該以國家為己任,把建設將來社會事業的責任擔負起來,所以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
第二段:承接第一段,闡述什麼是大事,用設問的方式,自問自答,說明所謂的大事,並不是一般人所認為的轟轟烈烈或驚天動地的事,而是無論任何事,只要從頭到尾徹底做成功便是大事,並以柏斯多研究微生物的事來做例證。用這種具體的事例來證實抽象的道理,不但可使人深深了解,而且還增強了很大的說服力。
第三段:回應第一段,把話題拉回到學生立志方面,再次強調「為大家謀幸福」的重要性,告訴學生們,要真正培養起服務人群的精神,建立起我為人人的大志向。
最後一段:做了一個總述,提出如何去完成一件大事,那就是要「取古今中外的知識、才學,來幫助我們做一件大事,然後那件大事才容易成功。」並明白的指出,學生進學校讀書的目的就在於此。
因為這是一篇演講詞,所以很口語化,讓人一看就能明白。它的特色是把握了切要的問題,平心靜氣地剖析事理,生動適切地陳述論證,抒發了精到的見解,提出了具體的方法,讓人欣然解悟,終身受用。在論說文方面,的確是很好的模範。
論說文的篇章結構,有一種三段式的布局,就是「是什麼」、「為什麼」、「怎麼樣」。(「是什麼」和「為什麼」也有前後調換的)本文第一段就是在說明「為什麼要立志做大事」,第二段則用來說明「什麼是大事」,第四段則是用來說明「怎麼去完成大事」。首尾呼應,前後層次分明,論說也精要圓融,很具有親和力和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