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營造新社區


一、社區的形成與發展
1
社區: 居住在某一地區的居民,經由互助合作而自然形成的社會組織。
2
居住在某一地區的居民,因共同的體認而產生社區意識。
3
不同社區形態之比較:

 

鄉村型態社區

都市型態社區

1.形式

1 集村形式:南部平原。2 散村形式:北部山區。

公寓。

2.關係

1. 同鄉:漳州(宜蘭),泉州(鹿港、萬華)

2. 血緣:李家莊、黃厝莊。

無同鄉和血緣關係。

3.情誼凝聚

1. 重視鄰里互助合作。

2. 容易聚集大家力量解決問題。

1.鄰居間情誼冷淡。

2.只在乎自己切身之
人、事物。

二、社區的功能
1
鄰里互助
2
推動社區事務與活動


三、社區參與
1
.為保護社區而對外抗爭型態:社區居民感到自己利益或生活品質遭受威脅時,便積極團結起來,共同尋求解決方法。如:蘭嶼台電核廢料處理場,高雄林園中油污染事件等,此種社區形態,往往在事件結東後,大家的參與熱誠便逐漸消失。
2.
自動自發的社區參與型態:社區居民對周遭生活品質已有一定共識,為了改善與提升環境品質而產生參與行動。如:對公共設施的規劃管理有一致看法,往往能凝聚社區共識,動員社區資源,而能長期有效推動與維持。


四、建立參與社區營造之共識
1
.找出共同解決的公共事務:若能找出需要大家共同解決之事務,通常可以成為推動社區參與的第一步。如:為保護社區品質而產生的對外抗爭,成立守望相助組織、推行社區環保活動等。
2
.訂定共同遵守的規範:社區居民共同生活環境品質的提升,必須依靠大家自動自發的自治精神,因此簽署訂定互相遵循的公約規範,是有其必要性。
3
.組織社區團體:要使社區參與能夠持久有效率,通常需要成立有組織的社區團體,而且要有人出來熱心領導、推動。如:成立長壽俱樂部、登山健行社、土風舞社、書法國畫社等
4
.社區居民參與:每個社區居民,不能只是自私的依賴少數人熱心奉獻,坐享其成,每個人自動關心與熱情參與,才是社區營造最重要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