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題:偏義複詞 | 點閱:564 |
張貼者:小湄 | Email:clara86@ms43.hinet.net |
在『五柳先生傳』這一課的『忘懷得失』的『忘懷』是否為偏義複詞? 若是,如何解釋;若不是,又如何解釋? |
第 1 篇回應 | 回應者:噪音 |
一、是。 二、「忘懷得失」解作「忘記得失」,故「忘懷」只有「忘」而無「懷」。 |
第 2 篇回應 | 回應者:小雅 | shuya_zzs@yahoo.com.tw |
不過,前陣子有位政大教授到學校來講解偏義複詞,他對"忘懷得失"的 <忘懷>解釋為 <忘於(心)懷> , 故 <懷> 當名詞解釋,如此一來他認為 <忘懷>不是偏義複詞! |
第 3 篇回應 | 回應者:噪音 |
之前也聽過這說法,忘懷、忘懷,忘於心懷,多謝您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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