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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偏義複詞 點閱:564
張貼者:小湄 Email:clara86@ms43.hinet.net
在『五柳先生傳』這一課的『忘懷得失』的『忘懷』是否為偏義複詞? 若是,如何解釋;若不是,又如何解釋?

2004/4/28,下午 10:23:42

1 篇回應 回應者:噪音
一、是。

二、「忘懷得失」解作「忘記得失」,故「忘懷」只有「忘」而無「懷」。


2004/4/29,上午 01:54:38

2 篇回應 回應者:小雅 shuya_zzs@yahoo.com.tw
不過,前陣子有位政大教授到學校來講解偏義複詞,他對"忘懷得失"的
<忘懷>解釋為 <忘於(心)懷> , 故 <懷> 當名詞解釋,如此一來他認為
<忘懷>不是偏義複詞!


2004/4/29,下午 04:47:10

3 篇回應 回應者:噪音
之前也聽過這說法,忘懷、忘懷,忘於心懷,多謝您補充說明。


2004/4/29,下午 09: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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