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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之」字的詞性 點閱:2088
張貼者:阿明 No Email
請問各位先進,關於「之」字的詞性,應該是介詞還是助詞呢?以前都是教介詞,但現在的版本如康軒跟南一都是教助詞,到底哪種說法為正確?希望各位不吝賜教...謝謝

2004/12/15,下午 11:48:29

1 篇回應 回應者:噪音
關於這個問題,討論區裡有相關討論,您可以用「助詞」當作關鍵字,選擇「全部內文」進行檢索,便可得之。


2004/12/16,下午 10:17:20

2 篇回應 回應者:阿明
感謝回覆,我題目沒說明白,所以再問一次
如果今天「之」當「的」來解釋,其詞性應為?
之前就有找過了,因為仍是眾說紛紜,所以還是不知道該解為介詞還是助詞....=.=




2004/12/17,下午 04:32:32

3 篇回應 回應者:噪音
以往部編本教材,講到虛詞的部分,關係詞只有介詞與連詞,而將助詞定義為語氣詞,在這樣的定義約束下,大家自然將具有結構作用的「之」字解做「介詞」,但是教材中對於倒裝句型,如「主義是從」、「何陋之有」等,卻又出現「結構助詞」的說法,此外,像「敬請見諒」、「愛其所愛」、「承蒙相讓」的「見」、「所」、「相」,一般解做「代詞性助詞」,這些都超出了課本對於助詞為語氣詞的定義,造成教學與學習上的困擾。

現在的版本如康軒跟南一,加上翰林也是,將「之」字的詞性解做「助詞」,並在定義上開始承認助詞的結構功能,,一方面是跟目前的高中文法接軌,一方面也是著眼於助詞確有其「結構功能」的用法,不管是「補足結構」或「破壞結構」,讓它跟介詞的「介繫功能」有所區隔,並將助詞的定義補充得更完整,我想,這應該是件好事。

至於「介詞說」與「助詞說」何種正確?我不是文法專家,不敢妄論。只是站在一個學習者的立場,我認為完備的定義有助於我們掌握學習的內容,並提供我們做語法分析時更精確的判斷依據,更重要的是,定義若與句例出現太多矛盾或例外,那麼原先的分類架構與定義就有重新審視與修補的必要。

所以像「方外之人」、「物外之趣」的「之」字,雖然解做「介詞」也不能說錯,但是站在體例的完整與邏輯合理性上,個人認同「助詞」的說法。


2004/12/19,下午 07:20:34

4 篇回應 回應者:阿明
再次感謝噪音先生
您的說法讓我比較能接受"將之=的解為助詞"

就本人遇過許多高中老師所說的意見,他們還是會把"之=的"的兩種說法並存,因為這似乎是兩派學者的意見,也各有其理,不能說錯。
不過每每講到詞性分析時,有時候總會讓人分析到頭快炸掉...=.=



2004/12/20,上午 10: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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