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題:關於排比與對偶的定義 | 點閱:1110 |
張貼者:jamesguo37 | No Email |
不知道是否有大大能再次幫我講解一下排比跟對偶的定義? 在康軒版的參考書中,對於排比跟對偶的定義跟舉例已經讓我完全混亂... 其中,對於排比的定義為:三句或以上的句子結構相同,字數相似即可為排比句。問題是,一定要三句以上嗎? 另外,對於對偶句的定義,似乎也是結構相同就算是對偶?這又讓我搞混了。對偶中雖然又有寬對與嚴對之分,但是其中差別不就是在平仄上的的要求嗎?字詞的使用上非必要是不能重複使用。為何在康軒版的參考書中有些句子在界定上本來應定位為排比的句子竟然又變成對偶? 如:1.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對偶句(隔句對)? 2.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對偶句? 3.一分耕耘,一分收穫--不為排比? 4.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對偶句? 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吧.. |
第 1 篇回應 | 回應者:噪音 |
其實您對於「排比」和「對偶」的觀念很清楚,只是對自己缺少信心而已。 將「排比」定義為「三句或以上的句子結構相同,字數相似即可為排比句」,是黃慶萱教授的「修正看法」,只不過,這樣的分類定義有大問題,而您也確實發現這個問題:「一定要三句以上嗎?」 明確地說,我並不認同黃教授的「修正看法」。 如果要按照黃教授的說法(例如您所提到的康軒版的參考書),那麼他們就必須同時修改「對偶」的定義,這樣才不會出現類似的質疑。不過,就如同您看到的,康軒版的參考書在接受黃教授排比新定義的同時,並未警覺到它跟對偶修辭格之間的原本就存在的爭議,所以就會有上述的質疑了。 個人在《Win贏總複習講義》中,對於排比、對偶、類疊有些比較,如果您不嫌棄,可以跟朋友借來看看,在此就不贅述了。 |
第 2 篇回應 | 回應者:jamesguo37 |
感謝噪音大大的指導.. 只不過,現行的康軒參考書中完全都是以此方式在編排,使得學生都以此為正確之說法,也漸漸的使我以為我的認知才是錯誤..真麻煩.. 關於大大所推薦的書籍,我也會去參考看看的 再次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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