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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點閱:1144
張貼者:∼挫仟∼ No Email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於」在課本P76應用練習中解釋作「給」的意思,但再P115的解釋中卻是解釋作「在」的意思;請問到底哪一個意思,還是2個解釋都可以?
                   懇請老師指導∼謝謝∼

2006/5/24,下午 08:44:37

1 篇回應 回應者:∼挫仟∼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於」在課本P76應用練習中解釋作「給」的意思,但在P115的解釋中卻是解釋作「在」的意思;請問到底哪一個意思,還是2個解釋都可以?
                   懇請老師指導∼謝謝∼




2006/5/24,下午 08:45:31

2 篇回應 回應者:噪音
115頁解釋作「在」,當是白話文行文的語氣所致。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來看,一般都解釋作「給」。

不管解釋作「在」或「給」,這個「於」字通常都視為「介詞」,「在」以介繫「處所」為主,解釋作「給」則與其後的賓語結合成「介賓結構」,用來承接「述語」的動作。

如:

•相與步於中庭→在,介繫「處所」

•得志,澤加於民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給,與其後的賓語結合成「介賓結構」,用來承接「述語」的動作


2006/5/24,下午 09:19:31

3 篇回應 回應者:∼挫仟∼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句中的「於」字,和下列何者意思相同?
<A>生「於」斯,長於斯
<B>得志,澤加「於」民
<C>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
<D>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在本題中「於」釋要解釋作「給」還是「在」,因為解釋不同,答案也會也所不同。
                   懇請老師指導∼謝謝∼


2006/5/25,下午 10:38:13

4 篇回應 回應者:噪音
我想,我上次的說明中,應該已經明確表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句中的「於」字解釋作「給」,而我舉的例子中,剛好這題目的選項裡也有,我就不多說了。


2006/5/25,下午 10:46:38

5 篇回應 回應者:∼挫仟∼
∼謝謝老師的指導∼


2006/5/28,下午 07:53:31

6 篇回應 回應者:噪音
不客氣,你最有禮貌,回答你的問題,令人感到開心。


2006/5/28,下午 10: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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