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 點閱:1144 |
張貼者:∼挫仟∼ | No Email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於」在課本P76應用練習中解釋作「給」的意思,但再P115的解釋中卻是解釋作「在」的意思;請問到底哪一個意思,還是2個解釋都可以? 懇請老師指導∼謝謝∼ |
第 1 篇回應 | 回應者:∼挫仟∼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於」在課本P76應用練習中解釋作「給」的意思,但在P115的解釋中卻是解釋作「在」的意思;請問到底哪一個意思,還是2個解釋都可以? 懇請老師指導∼謝謝∼ |
第 2 篇回應 | 回應者:噪音 |
115頁解釋作「在」,當是白話文行文的語氣所致。就「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來看,一般都解釋作「給」。 不管解釋作「在」或「給」,這個「於」字通常都視為「介詞」,「在」以介繫「處所」為主,解釋作「給」則與其後的賓語結合成「介賓結構」,用來承接「述語」的動作。 如: •相與步於中庭→在,介繫「處所」 •得志,澤加於民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給,與其後的賓語結合成「介賓結構」,用來承接「述語」的動作 |
第 3 篇回應 | 回應者:∼挫仟∼ |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句中的「於」字,和下列何者意思相同? <A>生「於」斯,長於斯 <B>得志,澤加「於」民 <C>蜀道之難,難「於」上青天 <D>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在本題中「於」釋要解釋作「給」還是「在」,因為解釋不同,答案也會也所不同。 懇請老師指導∼謝謝∼ |
第 4 篇回應 | 回應者:噪音 |
我想,我上次的說明中,應該已經明確表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句中的「於」字解釋作「給」,而我舉的例子中,剛好這題目的選項裡也有,我就不多說了。 |
第 5 篇回應 | 回應者:∼挫仟∼ |
∼謝謝老師的指導∼ |
第 6 篇回應 | 回應者:噪音 |
不客氣,你最有禮貌,回答你的問題,令人感到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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