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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zoo No Email
請問一下~~南一版第四冊第九課孟子選中有一句話為~~今夫弈之為數~~~其中~~之~~的詞性是屬於助詞或是不等於的的介詞~~`謝謝!!

2004/6/1,下午 09:01:20

1 篇回應 回應者:南一
=的,介詞。


2004/6/2,上午 06:24:31

2 篇回應 回應者:00
資料來源:南一勘誤論壇
「之」字在解為「於、之於、在」時,仍為「介詞」。附上一份我們所整理的台北市教育局的說法,請查照。

「之」、「的」是介詞或助詞?其詞性的區分及作用?
答:把名詞或代詞後的「之」與「的」歸為助詞,有以下幾項理由:

(1)過去國立編譯館主編高中文法與修辭上冊,就將它們歸為助詞。目前審定本的高中文法與修辭,也多將它們歸為助詞。可方便學生學習時的銜接。

(2)坊間有關虛詞方面的工具書,例如:段德森《實用古漢語虛詞》(1990:山西教育出版社)、陳霞村《古代漢語虛詞類解》(1995:建宏出版妦)、曲阜師範大學編《現代漢語常用虛詞詞典》(1992:浙江教育出版社)、北大中文系語言班編《現代漢語虛詞例釋》(1996:北京商務印書館)等,都將「之」或「的」歸為助詞。因此可方便教師或學生在進修時,查考工具書的術語統一。

(3)前面所舉的幾部現代人的語法著作,都將它們歸為助詞,因此可方便教師進修時不至於有扞格,也可使學生未來從事語法相關的學術研究在術語方面的銜接。

(4)海外有中國語文的教科書,對於「之」與「的」的歸類,也都歸為助詞。例如:香港啟思出版社及香港教育圖書公司出版的《中國語文》(相當於我們的國語文教科書,供中學生使用),可方便學生與其他地區的華語文學習接軌。
  其實詞類名稱,只為研究時稱呼方便,如果在學者自己的研究體系裡不互相矛盾,能自成體系,其實要稱甲、稱乙都無妨。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詞類的名稱,只是為了教學或研究的方便,如果教學時,老師只斤斤計較於某個語法成分該使用甲或乙名稱,對學生語文能力的提昇是不會有幫助的。(在2003年5月出版之國文天地216期,有更詳細的說明,如有需要,請自行參看。)


2004/6/2,上午 1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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