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甲國中國文園地
主 題:這不是「借代」 點閱:5249
張貼者:噪音 No Email
本學年一年級國文科採用康軒版,最近的教學進度到第四課絕句選,學生繳交習作也已至第三課,在批改習作的同時,順手翻閱習作第四課部分,發現一個小小的問題。先抄錄習作內容如下:

康軒94年版國中國文第一冊習作,第五大題「借代修辭」
  現在的語文中,常以「流行語」來代替原來的用語,請你指出下列何者所「借代」的對象是正確的,並在( )中打勾。(以○記號代替打勾)

( )(一)今天被同學「放鴿子」,心情很沮喪。→借代「借錢」。
( )(二)每逢假日,我常和同學去西門町「壓馬路」。→借代「看電影」。
(○)(三)這件事,由於大家都在「打太極拳」,所以至今沒人去辦。→借代「互推責任」。
(○)(四)唉,看到「滿江紅」的成績,我只能仰天長嘯了!→借代「全部不及格」。
( )(五)唉,每天只要到第三節課,我的肚子就開始唱「空城計」了。→借代「拉肚子」。
(○)(六)這個月已收到三封「紅色炸彈」了。→借代「喜帖」。

這幾個例子,都不是借代的用法,因為這些「流行語」和「原來用語」之間,實不具備本質上的「相關性」,僅有「相似性」或「象徵性」。尤其是當作正解的第三、四、六題,只能算是譬喻。

用「打太極拳」的動作,來譬喻「互推責任」的行為。
用「滿江紅」的畫面,來譬喻「全部不及格」的成績單都是紅字。
用「紅色」扣住「喜帖」的形象,用「炸彈」來誇飾「傷了荷包又傷心」的效果。

以此大題來練習「借代修辭」,會造成學習者對於「借代修辭」的誤解。因此建議康軒,將此大題的標題換掉,並小修「說明」的部分,避免混淆初學者對於「借代」的認知,它仍然是一項很好的語文練習。

既然提到誤將「譬喻」視為「借代」的現象,在一般參考書中常見的「借代」對照表,有些錯誤也順便提一下:

「護士」和「白衣天使」
「郵差」和「綠衣天使」
「警察」和「人民保母」
「走路」和「搭十一號公車」

這幾個都不應視為借代,它們都是以「相似性」或「象徵性」所達成的「替換詞語」,可以簡單視為「譬喻」,但不應歸於「借代」。

2005/9/23,上午 05:24:49

1 篇回應 回應者:噪音
【轉貼「康軒文教事業」於10月3日的回覆】

老師,您好:

  這個問題涉及的層面較廣,首先,楊教授想先釐清何謂「借代」?

一、借代的構成,一定有兩個成分,一個是「本體」(故意不出現的人事物的本名),一個是「代體」(用來代替「本體」的人事物)。而本體和代體之間,會有密切「相關性」。所謂相關性,可以是部分與全體的關係,特徵與事物的關係,事物的所在所屬與事物的關係,工具、材料與事物的關係,別稱與事物的關係,具體與抽象的關係,特定與泛指的關係,原因和結果的關係,甚至是定數或不定數的關係等。

二、其次要解決習作裡這三個答案,是否可歸為借代的問題。
(1)「打太極拳」和「互推責任」之間有無相關性?
「打太極拳」的動作,有一個很大的特徵,就是不明就裡的人會以為只是「推來推去」;「互推責任」或「推諉責任」,其實也是「推來推去」。這兩者之間只有相似性,而無相關性,因為在「打太極拳」和「互推責任」之間不易看出具有如前述的相關性,因此這兩者之間可能作為「借喻」比較好。
(2)「滿江紅」和「全部不及格」
「全部不及格」(原因)的結果是「整張成績單」上都是「紅字」,因此說成「滿江紅」(「整張成績單」像「滿江」,兩者都「紅」)。但「全部不及格」和「滿江紅」之間,其實也沒有關聯。
(3)「紅色炸彈」和「喜帖」
人們接到「喜帖」,因為必須要出賀儀,所以會有像挨炸的感覺;而「喜帖」本身的顏色多數是「紅色」的,所以接到喜帖俗稱接到紅色炸彈。「喜帖」和「紅色炸彈」間有無關係?從顏色的角度來看,是有的,因此可以說是以喜帖常用的顏色「紅色」來代替「喜帖」,而且又希望把「喜帖」會帶來的「結果」一併說出來,「使人挨炸」,不過呢,「紅色炸彈」後半部分是以一個譬喻的方式出現而已。所以我覺得這個題目至少「『紅色』炸彈」這部分不成問題。

三、至於您另外提的問題:
(1)「護士」和「白衣天使」
「護士」主要穿「白衣」(其典故應從南丁格爾的故事來),因此可將「白衣」視為護士的特徵,表示用其衣著上的顏色特徵來代替這種行業,所以稱「白衣天使」。

或者從另一個方向思考:因為南丁格爾穿白衣,所以人們稱她為「白衣天使」,後來「白衣天使」變成了「護士」的別稱,再演變為以別稱來代替本名,這樣也是可以的。

因此當我們說我看到了一個「護士」,或「我家出了一個白衣天使」,其中的「護士」和「白衣天使」可以互換。

(2)「郵差」和「綠衣天使」
分析或處理的方式同護士與白衣天使的第一種說明。

(3)「警察」和「人民保母」
我想了很久,「警察」和「人民保母」之間可能較無法找出相關性。不過楊教授覺得也許可以從這兩者之間本來是借喻,即因為工作的性質「警察」像「人民保母」,久了之後「人民保母」變成了「警察」的別稱,不學修辭的人可能已經忘了或不知道這個別稱的由來,於是就以別稱稱本名,所以當說「我做的是人民保母的工作」時,人民保母其實即指「警察」,而不會再繞彎說是「像人民保母的工作」。

(4)「走路」和「搭十一號公車」
人類「走路」是以兩條腿著地在地上行走,兩條腿的形狀跟阿拉伯字的「11」很像,所以這是譬喻的借喻,不是借代。

康軒文教事業 謹覆


2005/10/6,下午 09:44:00

2 篇回應 回應者:棘心
略抒淺見如下:
不論是人民保母、綠衣天使、白衣天使,都還是應該歸類為借喻。尤其是保母、天使,都是以譬喻的方式作為美稱,和警察、郵差、護士都沒有相關性可言。
如果保母、天使都是借代的話,那麼對於壞警察、壞郵差、壞護士等,我們應該可以直接套上借代的名詞而稱他們為“壞人民保母、壞綠衣天使、壞白衣天使”,但事實上這樣的表述方式有自相矛盾的語病;這是不是可以反證所謂“人民保母、白衣/綠衣天使”都不算是借代呢?
我們可能聽到有人會說少數的壞警察、壞護士是弄壞一鍋粥的老鼠屎、害群之馬;如果帶有貶抑意味的老鼠屎、馬都是譬喻而不是借代的話,那麼用來美稱的天使、保母恐怕也稱不上是借代了。
何況,這些美稱最早出現時本來就是譬喻而非借代;如果要把它們歸類為借代,那麼最好是先設定好“以約定成俗的習慣用語代替本體”的借代方式;即使如此,我還是懷疑如何釐清它們和借喻的差別。
因此,我以為分辨借代和借喻的關鍵,最好還是看看是否可以還原為明喻或暗喻:如果可以,那麼就是借喻,如果不行,才是借代。

所以,把郵差說成是“綠衣人”,那是以衣著的特色代替本體的借代;如果說成是“綠衣天使”,那就等於說郵差“像穿著綠衣的天使”了,應該歸類為譬喻。
謝謝噪音兄的努力。


2005/10/7,下午 02:06:10

回【 教學手記 】   回【 上 一 頁

後甲國中國文園地
site stati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