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題:疑義相與析:「先誠實,後成交」是不是映襯修辭? | 點閱:820 |
張貼者:噪音 | No Email |
【問題】房仲廣告:「先誠實,後成交」/是不是映襯修辭? 【我的看法】 這題目的選項設計不佳,選項A「先誠實,後成交」的映襯(對比)效果不明顯。 如果從如何呈現修辭效果的角度來看本句修辭技巧的話,「先誠實,後成交」主要是因為「排比」或「對偶」而產生修辭效果。(有些懶惰的學者稱兩句皆為對偶) 我們可以將「先誠實,後成交」進行更細部的解析。 一、先/後: 有「對比」效果,但是重點不在於「對比」,它的修辭效果是因為「字義形成的優先序」而不是對比。 二、「誠」實/「成」交: 有「諧音」但在此不屬於「諧音」修辭格,只是取其聲音相同而產生的連結共鳴效果。 三、誠實/成交: 形式上只能是「排比」或「對偶」,但表意不足。而且,兩者之間並無「對比」關係,也沒有「對比」效果。 四、先誠實/後成交: A:形式上是「排比」或「對偶」,而且意義完足,形式整齊,聲韻和協,表達簡潔俐落,這就是修辭效果,希望能讓閱聽眾(客戶)易讀、易懂、易記。 B:同時藉由「字義形成的優先序」而產生修辭效果,是希望讓閱聽眾(客戶)產生安心感、信任感,最終願意選擇本公司的服務。 但是,我們必須知道,這是一句「廣告詞」、「宣傳語」,所以A的修辭效果理當優先於B,這就是為何說,從修辭效果的角度來看「先誠實,後成交」,主要是因為「排比」或「對偶」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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