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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思辨國語文】關於〈師說〉 點閱:5666
張貼者:噪音 No Email
2020-06-23,原本寫在臉書的「網誌」,臉書拿掉「網誌」的連結,今轉錄至此。

如果教到:「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
僅是告訴學生這句是錯綜修辭,並且強調很重要一定會考,
那麼,韓愈若有知,跳出來絮叨:「小學而大遺,你這個白癡!」
咱當然也只能應之曰:「我就白!」

就國語文本身的教學目標而言,表現的形式、技巧,與傳遞意念、渲染情感的效果息息相關。文章義理的解讀,是常見於國文教學的面向;而涉及語文本質的構思邏輯、敘事元素、符號運用的推敲,並藉此來培養純粹思辨力的歷程,卻較少具現在課堂教學中,這其實是件很可惜的事。(不是都說要教孩子「思辨」逆?)

當課文出現「修辭」的例子,需要繼續引導的思辨,基本有三:
A:「錯綜」有什麼修辭效果?
B:文章在此使用「錯綜」有什麼效果?
C:這裡若不使用「錯綜」有什麼差別?

A最容易回答,就是教科書裡的定義:避免形式呆板單調。

如果只是這樣,B跟C也就沒有繼續探討的必要了。

教科書通常會告訴我們「不使用錯綜」的句子是:
「句讀之不知,或師焉;惑之不解,或不焉。」

從這裡開始就值得推敲了。我們先並列兩組句子:

む錯綜め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

む未錯綜め句讀之不知,或師焉;惑之不解,或不焉。


首先,最直觀的差別就是「標點符號」。

未使用錯綜的句子,中間用「分號」區別兩個分句,讓表達的意思更加清楚明確。

使用了錯綜的句子,一路「逗號」逗到底(目前高中的課文都是這般標點):
「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
 或師焉,或不焉,
 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

這樣一路「逗號」逗到底,將「句讀之不知」到「吾未見其明也」視為完整的一個句子,是一種「合理的理解方式」。

我們可以思考,從「句讀之不知」到「吾未見其明也」,能否有不一樣的標點方式?說不定,可以讓表達更明確啊。

例如:
「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
 或師焉,或不焉──
 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

在「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與「或師焉,或不焉」中間使用「分號」,當然也是恰當的,103學測第22題選項A引用此句,就是在中間使用分號。而破折號的使用,能讓意義承接得更明顯,同時標示出語氣情態的轉換。


其次,是「必然」與「或然」的問題。

開頭提到,基本的思辨有三,重點在於:
B:文章在此使用「錯綜」有什麼效果?
C:這裡若不使用「錯綜」有什麼差別?

根據〈師說〉一文的文意脈絡,若未使用「錯綜」,句子可以有以下四種表達方式:

(一)句讀之不知,則師焉;惑之不解,則不焉。

(二)句讀之不知,則師焉;惑之不解,或不焉。

(三)句讀之不知,或師焉;惑之不解,則不焉。

(四)句讀之不知,或師焉;惑之不解,或不焉。

這裡所謂的「必然」與「或然」的問題,就是行文時,選用「則」與「或」的差別。

如果「不使用錯綜」,根據〈師說〉的文意脈絡,型式(一)會更合乎文章大體的訴求。

(一)句讀之不知,則師焉;惑之不解,則不焉──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

可是,這樣有違真實狀況,畢竟當時還是「有人願意求師解惑」,至少文末的李蟠就是。而且,這樣口氣很嗆。

所以我們可以改用型式(二),符合真實狀況,避免文章「內在矛盾」,而且比較不嗆。

(二)句讀之不知,則師焉;惑之不解,或不焉──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

句式(三)與(四)也可以放進來一起比較和思考,就文章脈絡和呈現語氣上:

在「句讀之不知」的處理上,使用「則(必然)」,跟使用「或(或然)」,兩者沒有顯著差別。

在「惑之不解」的處理上,使用「則(必然)」,會出現「內在矛盾」,而且比較嗆。

在「惑之不解」的處理上,使用「或(或然)」,可避免「內在矛盾」,同時能隱含著作者的「期待」。


第三,是使用「錯綜」的可能理由。

假使我們都同意,論說類的文章,應該條理清晰、表達明確,是鑑別其好壞的重要依據,那麼,我們可以比較「使用錯綜」與「不使用錯綜」,藉此來思考「該不該用錯綜」與「為何要用錯綜」。

む錯綜め
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

む未錯綜め
句讀之不知,或師焉;惑之不解,或不焉/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


比較「使用錯綜」與「不使用錯綜」的句子,可以發現:
一、不使用錯綜,句子並不會單調呆板。
二、不使用錯綜,條理更清晰。
三、不使用錯綜,意義更明確。
四、不使用錯綜,對比更強烈。

如上所述,從「論說良窳」的角度看,這裡其實「不該」使用「錯綜」,因為這會讓論說的效果減損。


在這種情況下,作者使用「錯綜」,有兩種可能:
一、刻意炫技,弄巧成拙。
二、刻意模糊,語帶保留。


如果是「刻意炫技」,這裡使用錯綜的缺點,已如上分析所示,可以在此處給個「差評」。

如果是「刻意模糊」,就要回到行文措辭上選用「必然」與「或然」的層面去探討。

前面提到,在「惑之不解」的處理上,使用「或(或然)」,可避免「文章內在矛盾」,同時能隱含著作者的「期待」。這個「期待」,不是給李蟠的,而是期待更多讀到這篇論說的人的「認同」。也就是說,這裡可能隱含著作者「兼顧讀者意識」的思維。

要說服別人、爭取認同,在評論「時人」的地方,「語帶保留」興許是較佳的選擇。因此,這裡的「錯綜」不是著眼於教科書上「避免形式單調呆板」的效用,而是著眼於:

以錯綜的形式,來減損直接批評的力度,緩解讀者面對指責的不悅。

這屬於構思邏輯的推敲。

從「可能是原始的」表達型式(一):
「句讀之不知,則師焉;惑之不解,則不焉。」

變成錯綜形式的:
「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

將剛強的批判,轉成婉轉的提醒,這才是此處使用「錯綜」的合理解釋,同時也能體驗到,修辭不只是教科書上的辭格與定義,它可以在作者的「匠心巧手」下,變化出不同的運用與效果。

2021/6/21,上午 12: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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