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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國字讀寫教學準則 | 點閱:2972 |
張貼者:噪音 | No Email |
〈讀音教學準則〉 第一條、國字讀音以教育部頒《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為準。 第二條、若上一條不足以判定讀音,以教育部頒《國語辭典簡編本》為準。 第三條、若以上兩條猶不足以判定讀音,以國語推行委員會(簡稱「國語會」)的回覆為準。 第四條、參加升學考試,以上述三條為準。 第五條、若學生家長質疑,則以學生家長的讀音為準。 第六條、學校教師讀音與前三條不同,是教師讀錯教錯。 第七條、學生家長讀音與前三條不同,也是教師讀錯教錯。 第八條、若有上述準則未盡事宜,制訂規範者沒錯,測驗中心沒錯,家長沒錯,就是教學者讀錯教錯。 〈書寫教學準則〉 參見〈讀音教學準則〉之第五、六、七、八條,將「讀音」改為「寫法」即可。 〈標點符號教學準則〉 參見〈讀音教學準則〉之第五、六、七、八條,將「讀音」改為「用法」即可。 |
第 1 篇回應 | 回應者:gracefss |
學長……寫得好!笑死我了……XDDDD |
第 2 篇回應 | 回應者:噪音 |
拜託,我可是一本正經、十分認真的呦!有名的「陰森購物」集團記者寫的那篇新聞,我可是特地加上「紅標」,一整個就是道統傳承、春秋筆法啊!一位學生家長指出,「肩膀的膀,一般會寫成一個月一個旁,但是老師規定,那個月字邊,要上點下撇,不能寫兩橫,那太挑了!大人都不會那樣寫了。」肩膀的膀,左邊部首是「月」字沒錯,老師強烈要求孩子寫成裡面的是上點下撇也沒錯,只是普遍民眾在寫這個字,都習慣時寫成就像是「月」,當然又是得不到分數,這讓家長有些受不了,批評老師只會死背,不能活用的教學,根本是走火入魔,對孩子的國文程度真的有幫助嗎? |
第 3 篇回應 | 回應者:野蠻人 |
第5、6、7、8條都很好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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