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甲國中國文園地
標題:92基測一:第23題
「君知妾有夫,贈妾雙明珠,感君纏綿意,繫在紅羅襦。妾家高樓連苑起,良人執戟明光裡。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下列何者,是這首詩中已婚女子面對第三者追求時的心態?
【注】羅襦:絲綢短衣。 戟:古兵器,戈、矛合體。 明光:宮殿名,即明光殿。
(A)堅守婚約,委婉拒絕  (B)深情可感,欣然接受
(C)此生無緣,承諾來生  (D)欲語還休,暗通款曲

【試題疑義】
【疑義性質】答案疑義
【疑義內容】
1.唐汝詢《唐詩解》云:「繫珠於襦,心許之矣。」以現代眼光觀之,此舉亦已構成「精神外遇」,又,文中提到「恨不相逢未嫁時」,如何能謂之「堅守婚約,委婉拒絕」?《唐詩解》又云:「然還珠之際,涕泣流連,悔恨不及,彼婦之節,不幾岌岌乎?」顯示女子在拒絕第三者時心中仍有不捨,用情至深,和選項(C)「今生無緣,承諾來生」有相近之處,是否因各人解讀不同造成答案模稜兩可?

2.(1)「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一句,其「夫」字即指「夫君」。但夫君二字除了指稱現在的丈夫,也有可能針對婦人所思念的異性(第三者)而言,「事夫誓擬同生死」一句含有期盼雙方未來能「同年同月同日生,同年同月同日死」或「同甘共苦」的意味。雖是「恨不相逢未嫁時」,卻已承諾了來生。此外,再加上「擬」此字之義,我認為「夫」字應指第三者而言。(2)婦人對她的感情既是難分難捨且送還明珠時,忍不住一顆顆的眼淚直往下垂,說是委婉拒絕他,似乎有些牽強。

【說明】
本詩為唐 張藉所作之〈節婦吟〉。就詩題來看,作者顯然認為詩中人為一守節婦女,不迨贅言。(然須聲明的是,即使不知詩題,亦不影響作答。)

唐汝詢之評,乃出之於衛道觀點,針對詩題〈節婦吟〉而言,質疑此女是否可當得起「節婦」之稱。是不是節婦,並非這個題目(第23題)關心的焦點──它牽涉到讀者個人的道德標準,而此標準人人不同。從唐汝詢的評語來看,他並未否認詩中人最後仍舊選擇維持婚姻,唐汝詢只不過質疑她的節操似乎岌岌可危(「彼婦之節,不幾岌岌乎?」)換言之,唐汝詢的評語是從道德層面來批判,而非持平來看。進一步分辨,「節操」與「婚約」,一為道德操守,一為現實法律,二者不能混為一談。以唐汝詢之評來佐證提問中的論點,恐有瑕疵。

再者,所謂婚約,法律的層面只能規範外在的具體行為,極難界定精神、心靈。從詩意觀之,詩中女子最後仍然選擇婚姻而割捨戀情。「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還君明珠」句已表達拒絕之意,「恨不相逢」句為無奈之嘆,此二句拒絕贈珠者、維持婚約之意圖甚為明顯,仍以A選項「堅守婚約,委婉拒絕」最切合。C選項「此生無緣」之憾確然存在,但,全詩看不出任何「承諾來生」的說詞,故C選項不確,應為過度引申。

最後,為文本作註解,有兩點必須考慮。首先,每一字均有其原義或引申義,不能隨意牽合。其次,當一字多義時,能清暢解釋文本者,方為正解。查「夫」字之字義,未有將思念的情人稱之為「夫」者,提問中所言「但夫君二字除了指稱現在的丈夫,也有可能針對婦人所思念的異性(第三者)而言」,此一解釋略無所據,此其一。就張藉這首〈節婦吟〉來看,「君知妾有夫」,首句已經將「君」與「夫」兩者稱謂劃分開來,全詩涇渭分明,「君」指贈珠者,「夫」指丈夫(即詩中之「良人」),從未有混淆之處。以古詩〈陌上桑〉為例,「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使君」與「夫」對舉,句法與張藉詩「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擬同生死」一句言「君」、一句言「夫」相同,此其二。張藉詩中「事夫誓擬同生死」,「擬」作「打算、想要」解,表示女子欲與丈夫同生共死,並無與情人承諾來生之事。C選項不確。

學者孫康宜的論述可供參考:「詩中的已婚女子收到一個多情男子的『定情』贈物:兩顆明珠。顯然,她對這個男子也有感情,所以就把明珠『繫在紅羅襦』上。但經過理性的考慮,她終於把贈物還給情人,因為她不能離棄自己的丈夫。在戀情與婚姻之間,她最後選擇了婚姻,但卻無法壓制內心那種無可奈何之感,所以她在「還君明珠」時,忍不住流淚嘆道:「恨不相逢未嫁時。」(孫康宜〈傳統讀者閱讀情詩的偏見〉,收錄於《文學的聲音》,三民書局,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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