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甲國中國文園地
標題:91基測二:第26題
以下中式橫寫信封畫線處的格式與寫法,何者錯誤?


(A)  (B) (C)  (D)

【試題疑義】
【資料提供者】林軼丹、陳品采、陳紀元、黃俐瑄、魏廷臻、蕭琬臻
       茅耀元、李儀珊、黃中彥
【疑義性質】答案疑義
【疑義內容】
林軼丹:「恭啟」應與「敬啟」同有「請對方恭敬的開啟」的意思,同屬對晚輩的啟封詞,由於從信封中無法看出雙方的輩分關係,所以應該沒有問題。且「恭啟」一詞在課本並未提起,且參考書及補充資料也沒有提到,如果「恭啟」並不常用在日常生活當中,過於艱澀,就不符合基本學力之精神「以學生生活經驗為主要取材來源」及「重要的、基礎的、核心的學科知識」。如果「恭啟」一詞並不存在,考一個不存在的詞,讓考生不知是不存在還是未學過。而題目「何先生星星」把名與姓分開大都用在對長輩,且具有頭銜,如「何院長星星」、「何庭長星星」,如使用「先生」應與第二冊課本上「王大明先生」不把名與姓分開。所以應選(C)錯誤。

黃俐瑄:(C)選項「何先生星星」應是錯誤,許多書籍都有舉例並予以指正。(南一國中教學網nani、黃俊郎應用文)

茅耀元:信封格式中,受信人的姓名、稱呼有以下規則。若為一般性的「先生」、「女士」、「小姐」應為:姓、名、稱呼。若為職稱才可以用:姓、職稱、名,較為禮敬。(請參考黃俊郎應用文)選擇C的應該也算對。因為在信封上的受信人,若用一般姓稱呼如:先生、女士、小姐等。是要姓名連在一起。只有職位,如主任、部長等,才可以用姓、職稱、再加名。而且名可以縮小一點。

陳品采:答案(D)請同輩收信人「恭啟」明顯錯誤;但課本教的收信人地址寫在左上角與題目有所出入,即答案(A)及(B)亦應參考。

魏廷臻:此題在課本上給我們的範例〈第二冊語文常識上應用文作法─書信,第32頁〉和老師課堂上教我們的,一直都是姓名在前,稱謂在後,而且在日常生活上,我們所接觸學習的慣例,易造成誤判。懇請釋義,應容許一些不同的想法。

李儀珊:本題並沒有指定是寫給平輩的信,所以並不能規定啟封詞一定要用對於平輩的,且(C)選項之寫法與課本並不相同,應是「何星星先生」。

陳紀元:一、本題選項(C)「何先生星星」的用法,應是錯誤。二、說明:本人於考前曾請教兄長有關第二冊「應用文書信」的疑問,當時家兄曾補充提到信封中欄如果稱呼對方職稱(如:校長、老師……)時可以把職稱提前到名字前(如:李校長宏鈞),但稱「先生、小姐」時,便不可以,(根據國立編譯館,及一般民間版本「高中國文應用文教材」的說法)請各位委員先生釋疑,謝謝。

蕭琬臻:中式信封收件人何先生星星並非一般正常書信信封的寫法,但限於類似:
黃部長 榮村;呂司長 木琳 鮮少用「何先生星星或是黃小姐美麗」因此,建議第26題選擇C者亦可列為正確。

黃中彥:(C)何先生星星→應改成何星星先生,(C)應該也可以。

【說明】
(1)「恭啟」同於「敬啟」,都是請對方恭敬地開啟信封,不論對象是長輩、平輩或晚輩,都絕對不可以使用。故選項D明顯錯誤,方為正答。

(2)中式橫寫信封的受信人地址、姓名和稱呼、啟封詞由中央自左向右分兩行書寫。發信人地址、姓名橫寫在左上角或信封背面,故選項A、B正確無誤。(見88年版第二冊語文常識上)

(3)在信封格式中,受信人的姓、名、稱呼有兩種順序,第一式為「姓、名、稱呼」,第二式為「姓、稱呼、名」,稱呼包括一般性稱呼(如先生、小姐)及職稱。在第二式中所用的稱呼一般都是職稱,但也有部分人採一般性稱呼,若要對受信人表示尊敬,則名字的部分可以側書(即字體縮小偏右),若用的是一般性稱呼,則不可使用側書。本題的寫法屬於第二式,「何先生星星」此寫法雖不常見,但並無錯誤,且字體大小一致,並無側書,故選項C無誤。

備註:感謝同學們提供的資料,本小組已確實查閱。
但www.nani.com.tw/big5/content/2002-03/11/content_4807.htm上的說明有些爭議,同學在引用時宜多斟酌。

【決議】維持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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