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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吳映函
101年5月7日刊登於台灣時報
「你若要有孝細大,不免等有錢。」很多人認為要給父母幸福,得先賺到錢、買一些奢侈昂貴的物品,落雨聲就給人一個省思:事實上是如此嗎?並不然,對父母還說,物質享受不見得是幸福。那麼所謂的幸福又是什麼?
幸福,應該是當自己完成一件事,能對此感到開心、有成就感,且使自己能受感動。

「爸媽的幸福是什麼?」這是許多小孩在懵懂之時最常問的問題,而答案通常不了了之,卻有人先入為主,認為給予他們財富就是種幸福,其實這樣的想法不盡然正確。試著想像:在一間臥房,一對夫妻正注視著自己剛出生的孩子,在哭聲中夾雜著父親慢速吞吐出兩個字,希望孩子能重覆,而一旁母親也露出殷盼的神情,依舊慢速吞吐出與前兩個字截然不同的音節。不一會兒,孩子學會了,重覆著那兩個單字,全然沒注意到自己的摯親已熱淚盈眶,是「爸爸」和「媽媽」,兩個單字對他們來說已是幸福。

是否有人曾注意過一條不起眼的巷子、地下道的轉角或是夜市裡硬幣敲擊缺角碗的聲音?

若你曾留意過窮人們的生活作息,則你對人生觀將會有極大變化,因為他們的幸福是如此簡單樸實。一個流浪漢拿著破碗在街上遊蕩,暗暗祈禱著自己今天能吃得溫飽,長時間的行走導致的麻木使他早已忘卻自己破腳的事實,這時他坐了下來,將碗擱至前方,低著頭望著影子發呆,希望能遺忘自己肚子發出的訊息。這時,他感到不對勁,因為有個影子蓋上了他的影子,且擋住了光線,是一位小女孩以童稚之聲關心了他,並塞給他一顆糖,「叔叔,糖糖有魔力喔!吃完就會有力氣!」說完並跑掉了。流浪漢發現他久沒上仰的微笑已出現,開心地吃了那糖。幸福,就是那顆糖甜滋滋的味道。

幸福是種無形的事物,它很昂貴、又很便宜;它很難找,又俯拾即是。很多人將逐名求利說成追求幸福,我們何不向他們看齊,只要用心感受,幸福就在自己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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