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大的黃色身影,漂泊在大海上,他,就是讓全台灣都瘋狂的黃色小鴨。大家都擠破頭想看他一眼,但,在看他的同時,誰又會想到他背後的意義呢?大家爭先恐後的看了他之後,又能帶來什麼改變呢?
台灣人,總是跟隨著他人,總覺得跟隨著他人,是最正確的、最好的選擇。所以,做什麼事都一窩蜂。像之前的林來瘋,也是有許多周邊商品賣出,許多報章雜誌也都競相報導。但,誰又真正了解,林書豪走紅背後的意義呢?他為什麼會走紅,只是因為大家都將他視為偶像嗎?只是因為有朋友崇拜他,所以也跟著崇拜他嗎?像現在,黃色小鴨來到了台灣,其實他只是一隻做得較大的黃色玩具鴨而已,為什麼就能引起台灣的一股潮流?是因為親朋好友都去看,自己不看,就有點說不過去嗎?
黃色小鴨,是創造者用「愛與和平」的理想創作出來的一個作品。它真正的目的,並不是要讓大家為了看它,而發生了人擠人的場景;看不到他,就起了爭執。他真正的目的應該是想表達出「愛與和平」這個理念。所以,就算沒有看到黃色小鴨,但只要將愛與和平的理念實踐在生活中,就等於看過黃色小鴨了。而了黃色小鴨,卻處處想著恨與戰爭,那去看黃色小鴨還有意義嗎?
只要了解作者的創作理念,其實不用去看黃掃小鴨,只要散播愛與和平的種子,不是更能讓作者開心嗎?在那邊為了看黃色小鴨,人擠人,發生衝突,又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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