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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黃色小鴨呱台瘋事件•楊國麟
台南市立後甲國中 102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定期考
我們大家生活的世界,只要每經過一段時間,就會有一件人事物吸引大家的目光,而現在「黃色小鴨」似乎已成為大家的生活重心,或出遊時,必觀賞事物的代名詞了。

荷蘭設計師霍夫曼所設計,象徵愛與和平的黃色小鴨,在遊歷了許多國家後終於拜訪了臺灣的高雄及桃園,雖然我不知為何,但許多人就像著了魔一樣,拚命關注有關小鴨的一切事物,在路上,亦可看見許多人身上攜帶著有關小鴨的物品,像是水壺、帽子,衣服等等,感覺上黃色小鴨已經成為大家不可或缺的一樣寶物了。

可是在我眼裡這並不是種好現象,有著喜愛的事物固然是件好事,可是往往在我們追求它時,是不顧一切,不管他人想法的,許多人為了看黃色小鴨而丟下手邊的工作,這樣不負責任,不做好自己本分的行為真的是對的嗎?在觀賞時,不顧旁人的安全,只為以最佳的位置去觀賞而使人受傷,這種行為可取嗎?不斷花費金錢,不停購買相關產品,只為了跟上時代的潮流,這不也是種浪費嗎?在這個不停追求物質生活的世代裡,只要一出現深受大眾喜愛的事物,也許就會令大家瘋狂著迷,陷入廢寢忘食的境界了吧!

其實,在喜愛一項事物時,會瘋狂關心它,迷戀它是情有可原的,就連我本人也一樣,在極度喜愛一項事物時,也會做出許多脫序的行為,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怎麼抓也抓不住吧!可是在我們和一樣事物陷入「熱戀」時,也別忘了顧好自己的本分,千萬別因為過度的迷戀,而讓自己失去更重要的事物,陷入萬劫不復的深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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